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逻辑关系、内涵与重点内容
汪三贵 冯紫曦 - 中国扶贫研究院 - 05月21日
- 摘要:
- 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减贫成就斐然,连续六年年度减贫超过一千万人,43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在体制机制、政策落实、成效认定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要在深刻理解和把握衔接内涵的基础上,实现二者在重点目标、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成效认定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有机衔接。
- 关键词:
-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 作者简介:
- 汪三贵,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 冯紫曦,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生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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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取得了显著的脱贫成效。一是农村贫困人口持续减少,减贫速度不断加快。按照现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至2018年末的1660万人,累计减贫8239万人,连续六年年度减贫规模超过1000万人,年均减贫率达到13.9%;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至2018年末的1.7%,共减少8.5百分点;贫困人口减贫率逐年增加,减贫速度从2013年的16.7%提高至2018年的45.5%。二是贫困县脱贫摘帽有序推进,脱贫摘帽县比例明显增加。2016年9个省(市)的28个贫困县申请脱贫摘帽,并于2017年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这是中国扶贫历史上首次实现贫困县数量净减少,脱贫摘帽县比例为3.4%。2017年20个省(市)的125个贫困县提出退出申请,国家专项评估检查结果显示125个贫困县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全国脱贫摘帽贫困县数量增加至153个,摘帽比例为18.4%。2018年,全国832个贫困县中,累计已(申请)脱贫摘帽县数量达436个,摘帽比例达52.4%。三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71元,是2012年的1.99倍,相当于2018年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1.0%,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0.0%。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60元,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284元,扣除价格因素,二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分别达到2012年的1.77倍和1.81倍。四是贫困地区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2018年贫困地区居住在钢筋混凝土房或砖混材料房的农户比重为67.4%,比2012年提高28.2百分点;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为46.1%,比2012年提高20.4百分点;饮水无困难的农户比重达93.6%;每百户拥有电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等传统耐用消费品分别为87.1台、86.9台和106.6台;每百户拥有汽车、计算机等现代耐用消费品分别为19.9辆、17.1台;贫困地区82.6%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经过硬化处理,81.9%的自然村通宽带,54.7%的自然村通客运班车,87.1%的农户所在自然村上幼儿园便利,89.8%的农户所在自然村上小学便利,93.2%的农户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