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政策、社会融入与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返迁意愿

吕建兴、曾小溪、汪三贵 - 中国扶贫研究院 - 05月21日

摘要: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 如何让已搬迁户在迁入地“ 稳得住” 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本文基于5省10县530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数据,在控制样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搬迁基本特征的基础上, 利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扶持政策和社会融入对搬迁户返迁意愿的影响。 研究发现, 政府提供就业机会的扶持政策和搬迁户自我身份认同、邻里互助的社会融入能够显著降低搬迁户的返迁意愿;而政府提供产业发展支持、金融贷款支持、社会保障支持的扶持政策和参加当地村(居)委会选举投票的社会融入对降低搬迁户返迁意愿的作用不明显。 利用返迁意愿的不同测量方式、考虑样本选择偏误, 证实了上述结论的稳健性。这些结论意味着,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时,应强化政策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注意政策发挥效果的时滞性,落实短期和中长期政策的搭配使用;此外, 政府除了提供经济扶持政策, 还要重视和解决搬迁户的社会融入问题,确保搬迁户在迁入地能够“ 稳得住” 。
关键词:
易地扶贫搬迁;返迁意愿;扶持政策;社会融入
作者简介:
吕建兴,广州大学经济与统计学院;曾小溪,新华社瞭望智库;汪三贵,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
内容:

1.引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 2011—2020 年)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等政策文件持续强调要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 消除绝对贫困。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有效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当前国家、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 是“ 五个一批” 工程的重要脱贫措施, 是 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 2016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 十三五” 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计划到 2020 年实现近 1000 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解决“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 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为了达到“ 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的发展目标, 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扶持政策等举措,确保贫困人口“ 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经有序开展,部分贫困人口已经实现搬迁, 为实现脱贫走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要解决怎么搬、搬谁、如何搬的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怎么实现稳得住、能致富问题 。已搬迁户能否“ 稳得住” ?哪些因素影响搬迁户的返迁意愿?  回答这些问题对于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性移民搬迁中,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是搬迁户在迁入地能否“ 稳得住” 的重要影响因素,也是当前移民搬迁后续工作的重点。 但在众多扶持政策中, 哪些扶持政策对降低搬迁户返迁意愿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尚未得到证实。同时, 由于搬迁后, 搬迁户原有的社会关系断裂、社会支持衰弱 , 他们是否返迁以及是否再迁移, 不仅受个人、家庭特征以及比较在迁入地与迁出地获得效用的影响,而且也受迁入地社会融入的影响。社会融入情况体现了搬迁户在心理层面对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大量的研究证实提高社会融入程度能够提高流动人口在迁入地定居的意愿 。为此, 从扶持政策和社会融入两个视角综合考察搬迁户( 流动人口) 返迁意愿对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有序开展, 学术界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也逐渐丰富, 大体可将现有研究归为三类:第一类主要讨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形成、执行过程和演进特征; 第二类基于调查数据总结全国以及地方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搬迁户的识别;第三类基于地方调研数据分析易地扶贫搬迁对农户减贫、生计的影响。此外,学者们关于移民搬迁的研究也较为丰富,而且主要关注搬迁户生计资本、生计策略及生计重塑问题 。综上可见,虽然学者们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及移民搬迁的研究做了较为丰富的探索, 但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不足:第一,尚没有研究回答易地扶贫搬迁( 或移民搬迁) 的搬迁户能否“ 稳得住” 以及哪些因素影响搬迁户的返迁意愿问题。 第二, 大量研究都是基于个别地区的调研数据而展开分析,少有研究基于多个省市展开系统分析。据此, 本文拟基于全国 5 省 10 县530 户抽样调查数据,从扶持政策和社会融入两个视角实证分析易地扶贫搬迁中搬迁户返迁意愿的决定因素,以期为科学制定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关于劳动力流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非常丰富, 包括经典的推拉理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模型、城乡人口迁移模型等。 其中推拉理论可为本文所研究的搬迁户返迁意愿提供理论支撑。推拉理论认为迁出地的就业、教育、医疗、生产、自然灾害以及社会关系等因素形成了劳动力迁移的推力,而迁入地的就业机会、工资待遇、医疗和教育等因素形成了劳动力迁移的拉力,在推力和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决定了劳动力迁移的意愿和行为 。 Lee进一步将迁移过程中的中间障碍因素和个人因素纳入推拉理论, 以期解释在面临相同的推力和拉力时, 劳动力迁移决策的差异。搬迁户( 移民) 的返迁意愿与行为本质上也是劳动力迁移, 其返迁意愿也可用推拉理论加以解释。迁入地的就业机会、教育、医疗、社会融入与迁出地的耕地、住房、生活习惯、社会网络等方面共同决定了流动人口是否有返迁意愿与行为决策。

有研究进一步从制度和政策扶持讨论劳动力迁移的决定因素, 如 Ahituv 和 Kimhi、Knight 和Gunatilaka、程名望等发现诸如户口、社会保障、培训以及是否参加工会等制度和政策因素对劳动力迁移决策具有显著影响。需要指出的是, 与传统城乡人口迁移所不同的是, 在工程项目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等劳动力流动模式中, 不管是基于行政命令还是生活环境等因素的限制,短期内这些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等社会系统受到巨大冲击, 基本生活保障来源被迫中断, 可持续生计非常脆弱,他们极易陷入贫困陷阱。同时,与诸如三峡工程的移民搬迁不可返迁所不同的是,若以自愿性搬迁为主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生计不可持续, 那么这些搬迁户极有可能返迁回原居住地。为此,迁入地的制度安排与扶持政策是搬迁户生计来源和生计策略的重要保障,也是搬迁户能否在迁入地“ 稳得住” 的重要举措, 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移民搬迁后续工作的工作重点。为此本文提出假说 1:

H1:政府提供的扶持政策越完善,搬迁户的返迁意愿越低。

搬迁户在迁入地不仅有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医疗、教育等层面的经济需求, 而且还有在情感、社会归属和社会认可等层面的心理需求, 特别是在面临原有的社会关系断裂的背景下,获得迁入地社会支持的心理需求更加强烈。搬迁户若在迁入地能够得到迁入地社会的支持和接纳,能够在情感、心理等方面得到满足, 形成主人翁意识, 从而不会陷入边缘化和被排斥的边沿,那么其返迁意愿也相对较低。通常可用社会融入来衡量流动人口在迁入地的经济和心理适应情况。社会融入是搬迁户不断融入迁入地,逐步同化和减少排斥的过程。近些年较多研究关注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状况,认为社会融入程度越高,或社会排斥越低, 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意愿也越强 。Wang 和 Fan指出社会适应和文化适应程度较高的农民工, 城市归属感较高。张华初等发现经常同老乡、本地人及其他外地人交往、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的长期居留意愿。梁土坤从城市适应角度讨论流动人口定居意愿, 发现经济适应、社会适应显著影响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定居意愿。在以人为本的易地扶贫搬迁中, 在面临生活习惯、社会网络、习俗文化等方面巨大差异的情况下,若搬迁户在迁入地受到社会排斥或社会融入程度不高,他们还可能返迁回原居住地,特别是存在任务式搬迁或搬迁过于激进时, 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  据此,本文提出假说 2:

H2:搬迁户社会融入程度越高,返迁意愿越低。

 

3.结论

易地扶贫搬迁是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民生工程, 如何让搬迁户在迁入地“ 稳得住” 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本文基于 5 省 10 县 530 户易地扶贫搬迁的数据,在控制调查对象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搬迁基本特征的基础上, 采用因变量的不同测量方式、考虑样本自选择偏误等技术, 实证分析了扶持政策和社会融入对搬迁户返迁意愿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1)政府提供就业机会对降低搬迁户返迁意愿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说明这些措施起到了政策设定“ 稳得住” 的目标, 在未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执行中可适当强化这些扶持政策。 提供产业发展支持、提供金融贷款支持和提供社会保障支持对降低搬迁户返迁意愿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这表明政府提供的扶持政策的制定不仅需要考虑政策发挥效果的时滞,而且也需要注意政策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2)搬迁户自我身份的认同、邻里互助能够显著降低搬迁户的返迁意愿, 这表明积极营造搬迁户主人翁意识、和谐氛围是确保搬迁户在迁入地能够“ 稳得住” 重要的软环境。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扶贫工程, 如何实现“ 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从根本上解决“ 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  搬迁户贫困问题和可持续生计问题是现在及未来扶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针对如何实现“ 稳得住” ,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了多样化的后续扶持政策, 但这些政策设定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发挥效果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研究结论的政策涵义是, 政府在提供丰富的经济扶持政策的同时, 也要重视和解决搬迁户的社会融入问题。同时, 在政策制定时,需要考虑政策发挥效果的时滞性,注意结合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的搭配使用, 以确实保证搬迁户在迁入地能够“ 稳得住” 。